09青岛中考政策出台 三大变化详揭秘(6)
2009-04-16 10:29:27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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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将实行三大类特殊录取
据15日举行的青岛市200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悉,今年普通高中将实行三大类特殊录取:
●差额录取对平时成绩优秀、表现突出且考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招生学校投档线的考生,高中学校可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后录取。各校差额投档录取办法由各高中学校自主确定,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经批准后进行公示、实施。
●特长生录取各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比例的特长生。特长生录取需达到规定的学业考试成绩要求。
●择校生录取择校生是指初中毕业生未达到所报考志愿学校的高中录取分数线,要求交费就读该普通高中的学生。择校生录取分数应控制在该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择校生人数应控制在每校实际招生总数的30%以内,择校生缴费数额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