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中考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中招生多元录取模式,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根据《长沙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指标生资格
1.在城区同一所公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子弟学校小学升初中对口升学且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子弟。
三、指标生计划分配
1.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城区公办初中和相关子弟学校。
2.每所学校原则上分配2所或2所以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指标生计划,其中一所为师大附中、市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四所学校中的一所,另一所为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中的一所。
3.师大附中、市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4所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数×(四所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总数),当分配到某中学的计划不足1时,不下达指标;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数×(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总数),当分配到某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不足1时,不下达指标。
四、志愿填报
具备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指标生志愿。已被确定为直升生的学生,不得再填报指标生志愿。
1、宣传发动
初中学校于4月底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讲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校内张榜公布本校的指标生计划,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学校划线计划。全市统一划定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2、填写、收取《2017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2017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
学生填写《2017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下简称《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2017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每生限填一所对应指标生学校,两表各一式三份),填写时间5月6日至7日,学校收取《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各二份)的截止时间为5月8日上午。
3、张榜公示
初中学校须于5月9日至5月11日在校内公示本校初中毕业生指标生志愿填报名单及志愿填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