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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沙中考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2017-03-20 11:30:26长沙市教育局

  2017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根据《长沙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特长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会考和网上填报志愿。城区各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必须具备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特长生资格。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体操、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等;

  2.艺术: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等;

  3.科技:发明创造、信息技术、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等。

  三、招生对象

  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比赛中取得过优良成绩,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具有某项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体育

  ①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者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中,田径比赛甲级队获单项前八名,乙级队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体操、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比赛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篮球、排球、足球比赛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②在省教育厅主办或者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中,以上项目获单项前八名的队员和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在2014、2015、2016年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省运会集训运动员为重点集训运动员。2017届重点集训运动员的初中毕业生需参加中考,中考成绩不带“E”等级的,可作为体育特长生优先录取。

  ③未达到以上基本条件而学生确具某项潜能,经高中学校初步审核,并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统一的特长资质测试取得资质认定书的,具有特长生报名资质。

  2.艺术

  ①在省、市“三独”比赛和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书法、美术比赛(含艺术展演活动书法、美术比赛)中,获市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②未达到以上基本条件而确具某项潜能,经高中学校初步审核,并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统一的特长资质测试取得资质认定书的,具有特长生报名资质。

  3.科技

  ①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或参加长沙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②在省、市中小学机器人竞赛和全国、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含二等奖)、省级和国家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③在全市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单项前六名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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