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3)
学生互评
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维度评价要素及学生关键性表现电子档案,对本班同学分维度进行等级评定。
全市插标
市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学生的关键性表现电子档案,结合学生互评与教师审核结果,对各校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各维度进行抽样插标,确定各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各维度的等级比例。
教师评价
班级评价小组根据学生关键性表现电子档案,结合学生的互评结果,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经过集体讨论,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给出综合性评语,并按照抽样插标确定的等级比例,对学生各个维度进行等级评定。
四、评价结果呈现与使用
评价结果的呈现
学生互评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学生各维度最终互评结果依据全班同学所评等级的比例来确定。
教师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评价等级和综合性评语的方式呈现。采取“先合议、后评价”的办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价等级,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学生需交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各维度的最终等级比例不得超过全市抽样插标的比例。
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表达,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五、评价注意事项及要求
1、学校要加强对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培训与指导,认真组织评价工作人员学习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的流程与技术。
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自评和互评工作的指导。要对照《长沙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格式标准》要求,指导学生收集、整理有效的实证材料,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实际,保障评价真正起到促进学生素质发展的目的;要充分利用学校计算机房,配备技术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交、编辑、整理、上传实证材料提供最大的便利,指导学生将收集、整理的学习过程的成长信息,及时输入到长沙市综合素质评价云平台中,尽可能地减轻学生与家长的负担。
3、学校要加强对评价工作人员和学生的诚信教育。所有参与评价工作的教师均需签署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审核学生的每一份原始材料,并在教师审核表上签名、盖上学校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全市抽样插标过程中,如果发现学校实证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影响学校相关维度的抽样插标比例。
4、学校在向长沙市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管理平台提交和上传学生电子档案的同时,要上交“教师审核表”和“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实施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与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名单及人员职责);
2.实施的办法;
3.实施的流程(什么时间做什么,步骤要清楚,任务要明确);
4.制度建设(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与评估制度、举报与申诉制度等)。“教师审核表”和“实施细则”要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三份。一份交市教育局中招办,一份交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另一份学校留档。
5、各区县(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与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其它事项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