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
2017-03-20 11:23:38长沙市教育局
三、评价方法与过程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学生的过程性材料和特长表现纪录为基础,利用长沙市综合素质评价云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采取全市统一组织插标与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评价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并根据市综合素质评价插标比例,确定学生综合素质各维度最终评价结果。
学生自评
学生根据综合素质各个维度评价标准的要求,收集整理初中三年相关的实证材料,提交成长自传,经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审核后,导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内,形成自己的关键性表现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