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2)
初中学校于4月底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讲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校内张榜公布本校的指标生计划,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公费招生划线计划。全市统一划定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填写、收取《2015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2015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
学生填写《2015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下简称《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2015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每生限填一所对应指标生学校,两表各一式三份),填写时间5月6日至7日,学校收取《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各二份)的截止时间为5月7日下午5:30。
(三)张榜公示
初中学校须于5月8日至5月10日在校内公示本校初中毕业生指标生志愿填报名单及志愿填报情况。
(四)汇总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学校于5月13日上午将《指标生志愿填报表》(每生一份)、《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每生一份),以及《2015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名册》(纸质、电子表格各一份)送交市教育局中招办。
五、学校预录指标生
(一)初中学校于7月3日上午到市教育局中招办领取《指标生提前录取排序册》。
(二)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填报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和《指标生提前录取排序册》,达到指标生最低控制线的按以下原则依次择优,确定指标生人选:
1.比较学业成绩等第;
2.比较综合素质评定等第;
3.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4.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第组合;
5.按照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