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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中职学校中考招生政策公布(3)

2017-05-17 18:31:08中考网编辑


  (八)提高宣传实效。各区县、中等职业学校要搭建中职招生的宣传平台,充分利

  用微博、微信、APP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充分发挥在其信息公开、政

  策解读、服务民生、舆论引导和新闻发布等作用,提高招生宣传实效。各区县要按照统

  一部署,组织实施好职业教育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将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及时发放

  到初中学校和学生手中。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区县统一组织下有序开展招生宣传,宣传

  内容应突出中职资助政策、就业形势、发展前景以及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办学特色、学

  生管理、生活服务及中职招生政策、招生办法等。严禁封锁辖区外中职学校的招生信息。

  严禁以虚假不实的音像、图片、文字以及虚假就业或升学承诺等进行虚假和片面宣传。

  三、强化监管,规范中职招生工作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中职学校要将完成招生任务作为年度重点目标任务,

  加大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出台实施性措施和问责制度,

  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切实完成下达的招生和送生任务。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区县、中职学校要严格落实《重庆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

  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监督监察,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纪检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

  “五监督”,重点打击通过“回扣”招揽生源、索要“回扣”组织生源、中介买卖生源、

  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初中学校班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禁

  生源学校向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提供生源和生源信息,保障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各

  中职学校要加强招生行为自律,校长要对学校招生行为负总责,杜绝违规招生。严禁未

  经审批擅自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灵活学制和学分制等招生,严禁以成人、网络等高等

  教育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在校学生报考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三)加强考核奖惩。市教委将把送生情况纳入生源地招生完成量进行拉通计算。

  各区县应严格执行指令性送生计划,将其纳入本地招生计划统筹安排,不得无故阻碍在

  本区县下达有指令性计划的中职学校开展招生活动,杜绝地方保护。市教委适时组织专

  项督查,对出现违纪违规的区县和学校,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限制或停止其招生,

  在实训基地项目、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市级示范校申报资格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并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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