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将配督学(2)
2013-10-21 10:32:49重庆中考网编辑整理
监督能否到位
将督导结果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
如何让督学发挥实效是落实责任督学制度的关键。记者了解到,很多地方探索了不同的思路。
为实现督学“有地位”、有“底气”,湖南醴陵实现了督学的“五个有”——有专门的办公机构、有专职的督导人员、有工作经费、有独立的财务账目、有严格的督导工作规章制度。目前全市五个片区共有29名专职督学、33名兼职督学,每个片区还聘请了20—30个人民评议员,评议责任区内学校工作。
山东省潍坊市赋予责任督学更多职权。市县两级责任督学除享有《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的有关职权外,还被赋予了评优表彰和“一票否决”建议权。
据介绍, 以往评价教育办得好不好,主动权掌握在主管教育的地方政府手中,甚至学校手中。教育出了问题,教育质量不高,公众无从反映,地方政府或者学校也不会主动“追究”自己的责任。因此,让社会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是教育督导的重要目标,也是教育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更是我国教育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因此,《办法》对有关部门和学校提出了相应要求——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要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为保证经常性督导工作的顺利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并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接受督导和整改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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