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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将配督学

2013-10-21 10:32:49重庆中考网编辑整理

  重庆中考网讯:年底前,我国30多万所中小学均将配置“挂牌”责任督学,他们将承担起监督、指导的责任,对学校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我国正式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谁来监督
  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
  “在中小学校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责任督学依照《教育督导条例》和《办法》对学校实施常态化、公开化监督指导,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学,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介绍。
  《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了督学应具备的6个条件,包括政治素质,政策水平,道德品行,基本学历,业务能力,身体条件。《办法》也规定责任督学应符合这些基本条件,并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办法》还规定教育督导部门要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办法》,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教育督导部门管辖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着位置予以公布。
  “很多社区里都会公示片区警察的照片、姓名,教育督导与之类似,有问题时,公众第一时间能够联络到该督导。”何秀超介绍。
  怎么监督
  采取随机听课、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
  据了解,责任督学有五项基本职责: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根据《办法》,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进行经常性督导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督导结束后,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实行责任督学制度是世界上教育制度较完善国家的普遍做法。英国、法国是教育督导制度建立较早、较完善的国家。英国于19世纪30年代开始建立教育督导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1993年英国成立了国家教育标准局,其负责人为总督学,现有皇家督学400余人,独立督学3000余名,对所有公立学校和一些独立学校及各种类型教育机构开展督导工作。法国于19世纪初开始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现有总督学220名,学区督学600名,省督学1600名,各级督学对学校的监督、指导包括学校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质量情况以及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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