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站 中考网-成都站

201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2)

2018-06-12 10:15:58紫小涵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⒈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1)报考师范类的学生,必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2)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经批准面向招生区域外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户籍须在符合规定的招生区域。

  (3)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参加中考。若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参加中考的,可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按成都市招生政策规定升学;若学生要在考后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应在报名前咨询户籍所在地中考升学政策。

  2.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能报名;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至21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招办现场确认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三、考试

  中考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8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学包括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由各区(市)县组织进行;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其中,物理、化学分别组织考试。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热点策划 更多
进入热点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