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2)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⒈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1)报考师范类的学生,必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2)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经批准面向招生区域外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户籍须在符合规定的招生区域。
(3)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参加中考。若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参加中考的,可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按成都市招生政策规定升学;若学生要在考后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应在报名前咨询户籍所在地中考升学政策。
2.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能报名;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至21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招办现场确认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三、考试
中考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8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学包括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由各区(市)县组织进行;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其中,物理、化学分别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