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站 中考网-成都站

成都户口迁移及成都户口政策详细解读(4)

2012-05-15 11:48:45佚名


  七、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热点策划 更多
进入热点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