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体育考试方案详解,18年中考生早知道(2)
三、成绩评定
现场考试各项目测试和成绩评定均由仪器设备完成。
(一)普通考生
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分,成绩评定标准见附录1和附录2,3个项目成绩之和与考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一起计入升学考试的总成绩。
现场考试和过程性考试均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考试结束后,两者相加,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作为考生本年度升学体育考试的最终成绩。
(二)免考考生
考生持相关证明,填写《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签署意见、学校初审盖章、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确认后,由学校报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审定。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第一类: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当凭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考试以满分30分记录;过程性考核的计分办法按照《北京市初中体育过程性考核方案》中的规定,根据考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10分(满分)至6分(60%)的分数评定。
第二类:在初中阶段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其最终成绩按照总分(40分)的60%(24分)记分。
第三类:因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现场体育考试的考生,其最终成绩由两部分合计组成:一是现场考试成绩满分(30分)的60%(18分),二是过程性考核成绩(与正常考生的计分办法相同)。
(三)缓考考生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体育考试者,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手续;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第一,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缓考申请表》,缓考考生、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经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二,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但必须出具区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各区要严格执行免考和缓考的办理规定。统一体育考试结束后,各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将本区免考和缓考人员名单、缓考的时间和地点上报市考试院。
缓考必须在区里统一体育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周集中组织,并严格按照统一体育考试的相关要求实施。
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参加缓考的考生,按免考第三类考生处理。
(四)特殊情况考生
既不符合免考条件,也不能按照普通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进行成绩评定的考生,其成绩评定办法参照京教体美〔2010〕19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四、组织和实施
(一)考试方式
各区统一组织实施,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试时间
考生毕业当年的5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区确定。同一区的考生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
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区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由于上述原因中断考试,不能在一个单元内考完3个项目的考生,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如当天不能考完,已经考试的项目成绩无效,其补考时间另行安排。
(三)考试顺序
1000米和800米是考生最后参加的考试项目;其他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各区自行安排。
(四)场地和器材
考试场地设置在封闭的、有6条及以上环形跑道的400米田径场内,有条件的区可以把部分项目设置在体育馆内。
所有项目的量评使用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要求见《北京市中考体育现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考试中使用的其他器材,除本文有明确的规定外,必须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
每一个单元的考试开始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
(五)场地设置及测试规范:
足球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田径场中部的平整地面或独立的足球场上,表面为天然或人工草坪(不能为光滑的硬地),各场地之间相互独立,避免考试过程中互相干扰。设置要求如下:
长20米、宽4米,场地四周设置明显的标志线。起点线前5米处开始设置标志杆,标志杆与两侧边线相距2米,共设5根,杆间相距3米。起点线中间1米处为出发区域。设置方式如图所示:
足球测试场地设置示意图
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测试用球的规格为5号足球(其重量为396-453g,周长为680-710mm),球内气压符合足球竞赛规则要求。
(2)测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听到报号后,将球运至起(终)点线后的出发区域并做好出发准备。发令后,考生按图中箭头所示方向,运球依次绕杆,同时,开始计时;球通过第5个标志杆后,运球返回。返回时,球通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后,考生至少触球一次,运球通过起(终)点线。人与球均过终点线后,计时停止。每人测试两次,记录较好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0.1秒),小数点后第2位数非“0”时进1。
考生考试犯规时,当次成绩无效;两次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成绩计0分。
(3)犯规行为
未从指定区域出发;
出发时抢跑;
手球;
漏绕标志杆;
碰倒标志杆;
球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后,到达终点前,脚未触球;
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
测试期间,人或球出测试区域。
2.篮球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篮球场内或者平整的塑胶场地上。设置要求如下:
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前5米处开始设置标志杆,共设5排,每排2根;各排标志杆之间相距3米,同排的两根标志杆底座中心点之间相距1米,距同侧边线3米。起点线中间1米处为出发区域。设置方式如图所示:
篮球测试场地设置示意图
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考试用球的规格为6号篮球(其重量为510-567g,周长为724-737mm),球内气压符合篮球竞赛规则要求。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听到报号后,持球站立在起(终)点线的出发位置,并做好出发准备。发令后,考生两脚方可移动,并按图中箭头所示方向运球依次过杆,同时,开始计时。运球过程中,若考生暂时失去对球的控制,但球未出测试场地,考生可自行捡回,在对球失去控制处继续运球,计时不停止。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计时停止。每人测试两次,记录较好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0.1秒),小数点后第2位数非“0”时进1。
考生考试时犯规,当次成绩无效;两次考试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成绩计0分。
(3)犯规行为
未从指定区域出发;
出发时抢跑;
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
运球高度超过考生肩部;
膝盖以下身体部位触球;
“翻腕”等其他规则不允许的违例行为;
漏绕标志杆;
碰倒标志杆;
考试期间,人或球出测试区域;
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考生到达终点的瞬间,必须单手或双手触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