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中招计划说明公布(5)
五、录取办法
(一)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 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考生的招生考试总分和专业加试成绩,按照各专业确定的录取原则及标准择优录取。
经批准被提前招生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形式的录取,其填报的升学志愿自动作废。
(二)“名额分配”录取
名额分配录取包括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两部分。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按照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各类名额数,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五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其中名额分配部分分优质高中所属初中校和其他初中校两部分进行录取)
报考“统筹一”考生需选择是否服从“统筹一”调剂录取。“统筹一”分配到初中校的名额未完成时,报考“统筹一”志愿学校并服从调剂,且在分配“统筹一”名额的初中校未录取考生中招生考试总分最高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录取到未完成“统筹一”计划的优质高中。已被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志愿自动作废。
(三)统一招生录取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五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经批准进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对加试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加试”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全部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可进行补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北京考试报》中招特刊公布未录取满额学校(专业)有关信息。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信息和有关规定参加补录。
六、考生体检
(一)所有考生报考前都要参加区县统一组织的体检。有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市借读回京升学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安排。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中招体检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招生学校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录取。
(三)考生在选报志愿时,应详细阅读“特殊说明”栏中刊登的对考生特殊的身体要求,结合本人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上的“报考专业建议”选报志愿。
七、几点说明
(一)招生学校代码由六位数字组成,左起第一位为学校类别代码:“1”代表示范性普通高中(重点高中)、“2”代表一般高中、“4”代表中等专业学校、“5”代表技工学校(技术学校)、“6”代表职业高中、“8”代表普通高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校。提前招生学校代码前加“T”字以区别于名额分配和统一招生学校。
(二)招生考试总分由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成绩和加减分三部分组成。
(三)考生所报考的外语语种要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外语语种相符。在 “特殊说明”栏未注明外语语种要求的,均表示只招收英语考生。
(四)统一招生部分中,“招生地区及人数”栏中标注有“√”符号的,表示该专业在该地区招生。该专业所有标注 “√”符号的招生人数之和等于该专业“合计”栏中刊登的人数。凡标有“(住)”的标记,表示该专业或该专业在该区县招收的考生全部住宿。
(五)统一招生部分中,普通高中“特殊学生”栏中所列数字为“特殊说明”栏中01专业所招各类特殊学生计划数之和。
(六)统一招生特殊说明栏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城区”为招收学籍在东城、西城、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的考生;“郊区”为招收学籍在门头沟、燕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的考生;“本区(本县)”为只招收学籍在本区县的考生;未注明招生地区为全市招生。
(七)市级统筹计划中,除特殊说明栏中对住宿作特别说明的学校以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后均可申请住宿。
(八)公立普通高中按标准收取学费。示范性普通高中(重点高中)标准为800元/学期,一般高中标准为350元/学期收取,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职业高中其综合高中班按一般高中标准收费,“特殊说明”栏中不再单独标注。其他类学校(专业)的学费标准在各校(专业)“特殊说明”栏内注明。除此以外的其它收费项目和标准,请考生在报考前向招生学校咨询。
(九)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统一招生学校(专业),在“是否加试”一栏均标为“是”字。各学校进行“加试”的日期为5月2日 - 3日,“特殊说明”栏中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 “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为准。考生进行专业加试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和加盖所在学校或区县公章的“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招生专业加试登记表”,需进行有关资格认定的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报考有“加试”要求学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合格。
(十)各区县和招生学校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手续者,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取消录取资格,其档案材料退到区县中招办公室。
(十一)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开学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中考成绩查询:7月3日
提前招生录取结果查询:7月11日
名额分配录取结果查询:7月16日
统一招生录取结果查询:7月27日
(十三)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1.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和各区县考试中心网站;
2.通过手机浏览器输入wap.mybj.gov.cn进入市民主页wap网站,进入“中考成绩预约/查询”,中考录取预约/查询应用;
3.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和生活”手机客户端,进入 “中考成绩预约/查询、中考录取预约/查询”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