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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13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招政策(3)

2013-05-22 10:19:07无锡中考网



  7.除自主招生计划外,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的计划内招生范围为市区除锡山、惠山两区以外地区。6所热门普通高中学校的计划外招生范围均为整个市区。经批准的国际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其他各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的所有招生计划均面向整个市区。市一女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1.各类高中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学业水平评价分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各类学校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招生学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完中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案和本意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按《无锡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锡教基〔2008〕24号)、《2013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锡教发〔2013〕39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评价得A等第的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区和市属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结果,统一于5月28日前随同考生电子档案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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