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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13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招政策

2013-05-22 10:19:07无锡中考网

                             无锡市区二○一三年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规范有序做好无锡市区二○一三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招制度改革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2013年无锡中招政策变化解读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进实施中招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利于初中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1.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需求和招生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各校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公布,不得随意增减。

  2.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按确定的招录人数、标准和办法,自主招收全面发展、具有学科专长特别是创新实践能力的优秀生和特长生。

  3.除上述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的学校外,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科技、艺术、体育特长生,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择录标准,承诺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开,经批准可在该校核定招生总计划之外,另行安排不超过2%的特长生计划,由学校按计划内招生标准收费,自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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