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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中考招生工作改革政策出台(2)

2015-11-16 10:19:54七彩果果

  (三)考试组织与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生物、地理学科首次考试安排在学生初二年级学年末进行;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试、考查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综合实验操作中的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三个科目安排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等级记录成绩。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含补考)或参加推荐生招录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初中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合格证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

  (四)结果表达。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实行分数考核评价,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各150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采取等级呈现的方式,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可根据考生数量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相应细化。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建立职普统一、学生自主报考、学校自主录取、服务高中阶段学校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完善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的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实行一考多取,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和分批次录取,并保持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招生数量大致相当。

  (一)招生办法

  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可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初中生直升等多种录取方式,并依据自身办学需要和办学特色制定学校录取方案。高中阶段学校须在初中学生完成初中一年级学业后(每年7月初),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可对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考试学科(9科)中的若干学科提出等级要求,并向社会公布。待本届学生初三毕业时,高中阶段学校采取“分数+等级”方式结合学校所提科目等级要求录取新生。

  有高中阶段学校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区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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