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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中考方案出炉,中考总分800分(5)

2019-12-24 15:11:31中考网整理


  民办普通高中跨县招生政策,由学校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跨设区市招生事项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录取管理。除对招收的学生具有体质、技能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提前跨市、县招生。跨市、县招收学生的学费按照招生学校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市教育局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3.加强招生录取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中招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协同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我市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需经过全市的中招录取管理平台统一录取,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擅自招收我市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要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市教育局将根据全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4.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统一清理规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要求执行,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将中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5.加大招生监督检查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类高中学校要严格实行依法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及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擅自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要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管,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秩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党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坚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教育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命题、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市教育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协调全市中考中招改革工作,市、县(市、区)、学校各司其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协同协作落实中考中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

  (二)强化教学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及校长、教师专业标准,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市教科所和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三)提升保障能力

  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安全。书面考试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建成全市统一管理的考试招生报名、录取管理电子平台,探索建设区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落实双向诚信招生。要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中招,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中考中招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要确保中考中招政策及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和每一位考生。

  四、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2.从外省(区、市)转入我市的学生,须补充参加我市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从我市转出外省的考生,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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