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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镇江中考明日开考 语文考试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2)

2019-06-17 13:05:28中考网整理


  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处罚;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参与这类事件的考生,三年内不准报考。

  镇江市中考违纪处理办法

  1.为维护镇江市中考管理秩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和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的30%-50%。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的;

  (2)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3)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4)在考场内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5)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的;

  (6)用规定以外的书写颜色答题的。

  3.考生在两科以上考试中有第2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4.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科目成绩为“0”计算: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2)夹带、换卷的;

  (3)接传答案的;

  (4)交换答案的;

  (5)抄袭他人答案的;

  (6)有意将自己的答题卡让他人抄袭的;

  (7)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题卡的;

  (8)将试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9)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的;

  (10)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标记的;

  (11)由他人代考的;

  (12)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5.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1)监考中不履行职责,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擅自离开岗位,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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