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中考网-全国站

中考网

2018年山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

2018-03-14 18:27:58中考网编辑


  音乐、美术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也可用分数呈现。具体形式由各市确定。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按照省统一要求制定。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参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成长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和遵纪守法等。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社团活动、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兴趣和毅力、学科特长和优势、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各门课程修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课程学习经历与创新成果、优势学科学习等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的发展表现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的经历和表现水平等情况。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绘画、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经历和成果等情况。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在社会活动中的动手操作能力和社会实践体验经历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情况。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以上评价内容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制定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积极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初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基本程序,为每位初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制定。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省优、省三好、科技创新、电脑制作、体育特长等各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考政策性加分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6〕2号)。

  2.严格规范自主招生。指导各市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学校数量及招生名额,将特长生招生纳入自主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具体办法、招生程序、招生数量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各市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特别策划更多
进入特别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