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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石河子中考普高招生政策公布(3)

2017-06-10 10:28:12中考网编辑


  (七)、考场设置要求

  1、按既要保证考试的信度,又要便利学生参加考试的原则,按地域分片设置考点,市区考点另行通知,团场考点每团设立一个考点。

  2、考场和考生座位号由教育局中招办统一随机编排。

  3、每考场25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每考场设监考人员2名。每个考点只设一个不满25人的尾数考场。

  4、监考人员按片区互派。

  (八)、评卷和成绩汇总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阅卷。

  2、评卷和成绩汇总、等级划分工作由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3、严格遵守评卷纪律,认真按照评分标准的要求评卷。

  (九)、试卷的运送、保管和回收要求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属国家机密,必须按机要传递要求运送、保管和回收。

  2、市区考点试卷由师市教育局中招办于开考前半小时送达。

  3、团场考点于6月17日派专车、专人(2人以上)领取。

  4、试卷必须存放在具备机要保密条件的专室、专柜;并有2人以上同时负责昼夜值班保管。

  5、团场考点于考前1小时从保密室领取试卷;开考前20分钟分发至各考场;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

  6、各考点必须严格按规定并始终在巡视员的监督下履行试卷交接手续,确保试卷安全无损,如发生失密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并及时追查责任。

  (十)、保障措施

  1.各学校切实加强领导,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要落实领导责任,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中招办将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监督监控机制,对各学校及有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中招办将对考试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初中学考费用全额用于考试各环节的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4.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课程改革和初中学考的有关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初中学考改革的广泛理解与支持。

  四、综合素质评定

  2017年初中学考仍然实行综合素质评定。初中毕业生实行综合素质评定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在师市教育局中招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师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于5月20日之前认真做好本校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详见《实施细则》。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前五个学期的评定情况为客观基础,增加参与评定主体,切实做到过程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控制主观和人为因素,力求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准确真实和客观公正。

  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含本校报内高学生)按20%、50%、25%、5%的比例共设置A、B、C、D四个等级。

  五、初中毕业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的主要依据之一,又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地理成绩及格,综合素质评定和体育合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五科成绩均在E等级以上的考生方可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各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一周内自行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册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另一份报教育局中招办供初中毕业证验印查对。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初中毕业证书。

  六、普通高中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条件和要求

  1、在师市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7年级、8年级、9年级),具有八师石河子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报名,统一报教育局中招办;

  2、在师市初中阶段连续实质性就读不满三年,具有八师石河子市学籍的非新疆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允许其中考报名,可报考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由所在学校报名,统一报教育局中招办;

  3、户籍及房产均在市区的团场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统一报教育局中招办。各学校在5月20日前持本人户口本、房产证、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籍信息卡到教育局中招办验证、备案,过期不予办理;

  4、非本地初中毕业生,父母及本人户籍均在八师石河子的,持转学联系联系表、全家户籍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就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籍信息卡(盖章)及综合素质评定表等相关材料在中考报名前转回师市学校就读并在就读学校报名;或在当地参加中考,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录取通知书、全家户籍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就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籍信息卡(盖章)和综合素质评定表等相关材料到中招办联系录取事宜(7月15日—7月31日)。

  (二)填报志愿要求

  1.坚持考生自主报考的原则。考生本人在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公布后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填报志愿,并经家长及本人签字认可,学校不得限制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均可兼报(招生学校和计划见附件)。报考志愿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改动和补报。

  2.各学校应积极引导、组织学生报考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石河子师范学校、石河子卫生学校、石河子电视大学中专部、石河子技师培训学院、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石河子中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石河子文化艺术学校,每名考生可填报三所中职学校,报考中职学校的学生在高中招生结束后到报考学校核报。

  3.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可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师属高中、团场高中、民办高中四个批次共7个志愿。

  4.报考内高班未被录取的学生,将参照师市普通高中录取比例,录入示范性高中(石河子第二中学)和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在自治区内高班录取结果公示后进行。民考汉(第六中学)考生,普通高中报考志愿为第二中学、高级中学。

  第一批次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只能填报一个录取志愿,也可以空缺,空缺的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第二批次为师属高中,可填报二个录取志愿,第一、第二志愿为二所不同学校录取志愿,也可以空缺,空缺的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第三批次为团场高中,可填报二个录取志愿,第一、第二志愿为二所不同学校录取志愿,也可以空缺,空缺的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第四批次为民办高中,可填报二个录取志愿,第一、第二志愿为二所不同学校录取志愿。

  所有考生录取志愿只能填报一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高级中学面向团场招收实验班100人,八师第二高级中学面向师市全体学生招生。

  5.师市在第二中学继续开办“宏志班”,面向师市招收品学兼优但因家庭贫困,完成高中学业有困难的初中毕业生。各中学遵照师市宏志生推荐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报师市有关部门审核选定。报考“宏志班”的学生不能申请保送生,可兼报其它普通高中。凡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可享受国家相应政策。

  七、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录取的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身体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招生的具体要求见:《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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