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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2)

2018-05-10 14:08:44BUTI_SUN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测评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试点地区,可选择部分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各地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各地要积极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分市、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地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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