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2016郑州中招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通知(2)
(5)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原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驻一般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提供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军人保障卡,结婚证,考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5.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考生父(母)按照有关规定,向省帮扶办提供材料,由省委帮扶办认定,市中招办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照顾。
6.获得国家级、省级、省辖市级、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以及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移民考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考生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移民局出具的移民搬迁证明。
(三)审核的程序
各初中学校按照以上审核办法,对学生的加分照顾资格进行初验,合格者统一登记造册,携带相关证件到郑州市教育电视台四楼中学组进行审核。
二、享受分配生照顾对象的审核
(一)享受分配生照顾对象
1.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 (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
(二)审核的办法
1.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学生。查验学生户口薄,审核初中入学录取通知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查验学生户口薄,父母在郑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父母开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初中阶段父母一方在郑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初中入学录取通知书。
(三)审核的程序
各初中学校按照以上认定办法,对享受分配生学生的资格进行审验。对初审符合分配生资格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按照规定的格式统一登记造册,携带相关证件到郑州市教育电视台四楼中学组进行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审核办法和程序,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审核学生资格。具有郑州市区户籍的学生,其分配生资格的认定由初中学校负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加分照顾学生的资格,由初中学校初审,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各初中学校要将符合条件学生的名单在班级和校内张榜公示三天以上,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要将符合条件学生的各种证明材料存档,并报送教育局备案。
(三)各初中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安排见附件1),将符合加分照顾条件学生的名单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提交市教育局审核。
(四)经初中学校和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的,符合各类照顾条件的学生名单,将直接导入河南省中招报名系统,作为照顾录取的依据。各学校要在5月18 日之前完成所有学生的身份审核工作。各校按时间要求到教育局审核材料时,将附件2、 4、5以excel形式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必须保持一致。
(五)各初中学校和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要加强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自觉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如有违背,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学生享受照顾的资格,并对学校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