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中考最新政策总结 (3)
2015年郑州市区中招政策
1、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生对象】
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名方式、地点】
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28日8:00至31日23:59。
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河南省以外学校就读的考生报名办法:需持考生户口簿、二寸蓝底彩色背景照片三张,原就读初中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综合素质评定证明,以及同意回郑报考的证明,考生现场填写纸质志愿填报表后,由市中招办将志愿信息统一录入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
2、志愿填报及设置
【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四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次一个,为省提前批次;面向郑州市区批次三个,分别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
省提前批次为面向全省招生的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和面向郑州市招生的国际班。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为:第一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各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后均设置择校志愿。
【志愿填报】
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
所有考生均可根据考生意愿选报省提前批次志愿,天津南开中学只针对具有郑州市区户籍的考生设置。
3、录取办法
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的办法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录生、分配生和择校生。(2016年取消择校生)
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
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
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
郑州十中、郑州十四中、郑州十八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扶轮外国语学校、郑州七十四中、郑大一附中、郑大二附中、郑州轻院附中、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和郑州五十三中。
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
民办学校
4、分配生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
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统招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0%。
分配生资格的认定
1、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名额分配办法
初中学校分配生数=(每所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市区应届毕业生总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具体分配名额见《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分配生的录取办法
1、按照各学校统招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4、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统录生。
5、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