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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十一中2015年新生军训通知

2015-08-07 11:30:59郑州十一中

  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及开展国防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郑教明电【2015】283号)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8届高一新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军训。通知如下:

  一、军训时间、地点:

  军训时间:8月16日——8月21日。8月16日上午10:00前报到。

  军训地点:郑州十一中新校区(航海东路与朝凤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二、军训内容、评价

  1.军训内容:由施训部队依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对学生进行国防法规、军队传统、共同条令、单兵战术等集中训练,开办军事思想与军事科技、现代国防与高技术战争、国际战略环境等专题讲座,学唱军歌等。主要以课程教学方式实施。

  2.评价方式:军训纳入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内容,按参训表现给予“A、B、C、D”等级评价。全程参加训练,并达到B以上评价等次者,记3个学分;C者记2学分。

  3.评先安排:各班获得A等评价中的优秀者,评为“军训标兵”,颁发证书、佩大红花。

  三、军训纪律要求:

  1.一切行动听指挥,尊重教官、老师,团结友善。

  2.整个训练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军训集体,严禁私自出校。

  3.按时作息。训练时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

  4.爱护花草树木及各种设施,损害公物照价赔偿。

  5.不随手乱扔废弃物,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见到废弃物要随手捡起。

  6.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女生长发不披散,不穿高跟鞋,男生不留长发、怪发。

  7.如违反纪律则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军训安全要求:

  1.有先天性心脏病和患有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学生,应将病情告知班主任老师和教官(事先办好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或病历),由教官决定不参加部分剧烈运动项目的训练。

  2.参训学生只准在学校内按要求活动,严禁私自离开学校。

  3.在训练过程中如果确实因病不能坚持时,应向教官报告,经教官允许,可到训练场边稍事休息,待好转后继续训练。

  五、军训学习要求;

  1.军训期间要注意向军人学习,学习他们严明的纪律、顽强的作风、坚强的毅力,并将其融入今后的生活。

  2.积极参加军队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会唱校歌、军歌,深入理解学校的校训、学风并能够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严守校纪校规。按要求完成其它军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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