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湖一中公开引进招聘优秀教师人员(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13年7月27 日—7月28日;
报名地点:郑州一中(中原西路182号),乘车路线:可乘坐210、44、12、112路公交车到郑州一中新校站下。
(三)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2份。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批准,指标递减或取消。
(四)考试
1、面试。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2、试讲。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比例确定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六)考核
主要对入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采取调查了解、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讲课、听取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30天。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据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录用单位正式录用后计起缴纳,以前的社会保险金,录用单位概不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纪律其它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辞聘。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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