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中18所改制学校有4类“出路”
郑州中考网1月7日 从2013年秋季起,全市清理规范到位的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分校)将以规范后的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新招学生在新校区就学,在校生按照老生老办法过渡2年,至2015年终止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分校)办学。
【改制】18所改制学校有4类“出路”
如今,高中分校和本校终于要“厘清关系”了。郑州市出台的方案为18所改制学校(分校)安排了4种“出路”,其中有5所回归公办,其余13所独立为民办高中。
5所学校中,郑州中学、郑州市第一○六中学、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中学、新郑市第一中学分校、新郑市第二中学分校5所学校,已于2012年秋季开学完成改制,回归公办。
13所独立的民办高中,都要重新更名,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实现“四独立”。但根据各自学校校址的不同现状,这些学校又分为3类情况。
其中郑州市第一中学实验分校、郑州市回民中学分校、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分校3所学校,过渡期间暂租用国有老校区办学,学校重新更名,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过渡期满,老校区按公办体制办学。
郑州市第二中学外国语分校、郑州市第四中学分校、郑州市第七中学分校、郑州九中国际学校、郑州市第十六中学分校、郑州市第十九中学分校、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国际学校、郑州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分校8所学校,另选新址,学校重新更名,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
郑州外国语学校分校、荥阳市高级中学分校2所学校,在原校址办学,学校重新更名,实现“四独立”,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
郑州市政府要求,高中分校回归公办体制后,要执行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收费政策。租用国有教育资源举办民办学校的,由财政部门牵头对国有教育资源进行评估,确认租赁价格,租赁费用交同级财政,租用期至2015年秋季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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