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1年中招政策发布
2011年郑州市中招政策5月22日出台。今年郑州市中招政策与去年相比,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招生情况:比去年增加2050个学位
2011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472个班,23366人(其中省、市级示范性高中计划招生13082人),比上年增加41个班,增加2050个学位。普通中专招生计划27011人,比去年增加1300人。
-四点变化
今年中招中招四点变化为:一是普通高中志愿中的第一批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报名中设置两个学校志愿,如果考生同时填报了两个学校志愿,录取时按照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如果考生达到了第一志愿学校的统招生、分配生、择校生任何一个分数线,则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果考生达不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与第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的考生一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是,参加第二志愿录取时,只考虑统招和择校,不享受分配生。
二是非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第一批录取学校中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101中学天明班、郑州四中天明班、郑州二中信息化教学创新班、郑州九中创新实验班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三是体音美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程序有所改变,考生由原先的先参加招生学校的专业初试,学校初试合格后再参加中招办组织的专业复试。调整为要先参加市中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后评由中招办统一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再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这样调整由原先的只能报考一所特长生学校变为可以报考多所特长生学校的复试,增加了学生选择学校的数量。
四是由于今年实施了中小学优质资源倍增工程,通过扩招、强校托管弱校、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普通高中增加了41个班,共2050个学位。
-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
在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志愿填报:非市区常住户口可填报第二批录取学校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三个批次、四个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志愿,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分别为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志愿和非省、市示范性高中学校志愿,各设置一个学校志愿。每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后均设置择校志愿;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所有三批学校志愿,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两批学校志愿。
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非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一批录取学校中的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101中学天明班、郑州四中天明班、郑州二中信息化教学创新班和郑州九中创新实验班,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考试:6月25、26日考试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水平考试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郑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和录取。
与往年一样,今年中招总分为665分,其中,体育成绩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5分。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作为普通高中的录取依据之一。体育、音乐、美术等各类特长生要参加特长测试,测试成绩只分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总分。
-录取:分批划线、一次录取
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批划线、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录取顺序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依次参加第二、第三批志愿学校录取。
如果填报有第一批录取学校和第二批录取学校,未被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批录取学校录取时分数线需提高10分。第一批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和择校生。
录取学校
第一批录取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
第二批录取的学校为:郑州五中、郑州十四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扶轮外语学校、郑州七十四中、郑大一附中、郑大二附中。
第三批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十中、郑州十八中、郑州轻院附中、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郑州五十三中和民办学校(含公办高中所办分校)。
-分配生比例为14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0%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市区1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101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的比例为1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0%。
分配生资格的认定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校分配生数=(各省级示范高中基础指标总数/我市初中在籍应届学生总人数)×各校在籍应届学生数。
-其他学校(班)的招生
(一)宏志班的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其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
(二)国际班的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国际班,其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天明班的招生。为保证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经市教育局和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在郑州101中学和郑州四中各开办一个天明班,面向郑州市招收贫困优秀生。
(四)创新实验班(信息化教学创新班)的招生。为促进高中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郑州二中、郑州九中、郑州102中学和郑大二附中面向郑州市各招收2个创新实验班(信息化教学创新班)。创新班的招收需要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创新能力专项测试,测试的时间、方式、项目内容由招生学校确定,报市中招办批准。
(五)天津南开中学的招生。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和天津南开中学的合作协议,天津南开中学在郑州市招生40名学生。学生志愿兼报,其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根据中招学生考试成绩推荐,天津南开中学组织录取,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
-九种情况可享受中招加分
今年,郑州市九中情况将予以奖励和照顾,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
所有照顾对象,经市中招办核定后,其名单将在郑州市教育信息网“中招直通车”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郑州市教育局领导翟幸福、田保华、马新安等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局长、主管副局长、教育科长、职成教科长、招办主任,市建成区各高中、初中、完中学校校长参加会议。会议通过郑州教育信息网和“班班通”教学系统对广大学生家长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