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天一中学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江苏省天一中学
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锡委办发〔2011〕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好“自主招生”的探索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与培养目标
1.招生对象: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含江阴、宜兴)各中学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学业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初三毕业生。
2、培养目标:
对综合素质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基于天一中学30年超常教育的探索,回应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呼唤,作为江苏省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天一中学高中部设立“高中优才班”,对优秀学生实施“理想引导、发展指导、潜能充分发展”的培优教育,近期目标是为清华、北大等国内外一流大学输送优秀学生,远期目标是涌现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标准
1.招生规模
自主招生人数90人,其中面向锡山区范围内的招生人数不低于50%。
2.招生标准
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且有强烈的好奇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性格阳光,习惯良好,学业成绩优秀,或某一方面已显示特殊才能和发展潜能,有望进入天一中学后脱颖而出的学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志向远大、有社会责任感、核心素养优秀;
②有良好学习习惯,学业成绩突出;
③对文学、科学等某一方面有浓厚兴趣,在艺术、运动某一方面有个性特长,有发展潜力者;
④由初中校长特别推荐,综合学业评定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和良好培养潜能者。
三、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自主招生报名、面试、预录取工作的详细时间见学校公告。
1.报名工作:
(1)个人自荐和所在初中推荐均可。
(2)凡要求参加江苏省天一中学自主招生的学生,可以到天一中学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②反映学业水平或个性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③户口薄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自荐学生和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虚假等情形,学校将不予录取。
2.选拔环节:
(1)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阅学生材料情况、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由专家组对初审学生全面审核,并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3.预录取和签约:
(1)根据材料、面试情况确定江苏省天一中学“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及相应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为以下等第:
特等: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直接编入“高中优才班”。
优秀: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获得参加“高中优才班”的选拔测试资格。
(2)学校与预录取学生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被确定预录取的推荐生需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签订协议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计划内填报江苏省天一中学,学校也确保严格履行协议职责。
四、招生纪律承诺
1.努力探索创新拔尖人才苗子的选拔方式。
2.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拟录取的优秀学生、特长学生名单均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学校党委将制订“天一中学自主招生廉洁、规范条例”,所有参与招生人员与党委签订招生纪律责任书。
五、组织机构
1.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方案》和《通知》精神,制订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
组长:沈茂德副组长:陈志刚
组员:冯朴、朱卓君、许芹、周斌、张春华、王洁、薛耀伦等
2.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孙建国
组员:周丽、王蓓、严晓岚等
3.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组长:冯朴
组员:薛耀伦、朱正洪、袁小建、王明德、陶晖等
五、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天一中学:0510-88223018
江苏省天一中学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