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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天一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2-28 17:49:04佚名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精神,经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新教师和3名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新教师

  1、2013年毕业或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博士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材料。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可给予一年过渡期(如至201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二)在职优秀教师(拟申报无锡市社会事业领军人才)

  在教育领域内具有较高声望和较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副高及以上职称。

  2、获得国际、国家权威奖项者。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教学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或条件相当者: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对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级名教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全国或省优秀班主任等。

  二、招录程序

  1、报名与资格条件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1日—2013年3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递交个人纸质简历或邮寄纸质简历至天一中学校务办公室。学校将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筛选。

  (3)简历材料要求:

  ①手写个人介绍;

  ②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③就业推荐表;

  ④高校教务处提供的本、硕(博)的成绩单(盖好公章);

  ⑤相应的资格证书(普通话、教师资格、英语、计算机);

  ⑥各类获奖荣誉证书;

  ⑦各类活动经历证明材料。

  注:应聘在职优秀教师者不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高校成绩单”。

  (4)报名地点:天一中学校务办公室

  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8号天一中学校务办公室宋老师收,邮编:214101

  联系电话:0510-88223001,0510-82269600

  联系人:宋老师、王老师

  2、学校考试

  学校考试采取逐轮淘汰制,上一轮考核成绩不带入下一轮考核。

  (1)第一轮考核:

  对材料筛选通过者进行气质、表达、思维等方面的考核,以80分为合格线,得分低于80分者淘汰,高于80分(含)者进入下一轮。

  (2)第二轮考核:

  ①学术性水平测试:学科知识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

  ②专家面试:重点进行学科知识、技能等方面的考核。

  第二轮考核成绩=学术性水平测试成绩×40%+专家面试成绩×60%,以60分为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3)第三轮考核:

  课堂教学测试:重点考核教师资质(语言能力、亲和力、组织能力、思维灵性)和教学基本功。以60分为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注:在职优秀教师应聘者不需要参加“学术性水平测试”,以“专家面试”成绩作为第二轮考核成绩。

  3、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拟录用人员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者进入签约程序。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拟录取人员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4、签约

  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按录用在职人员相关规定办理)。

  5、招录的在职优秀教师积极申报无锡市社会事业领军人才,通过评审者享受社会事业领军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公示与录用

  1、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2013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3年7月底前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教师实行见习期制度,由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期限一年。

  4、新教师见习期满,学校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见习期聘用合同自然中止,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天一中学校园网:www.tyzx.com.cn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网站:www.xsjy.com.cn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bj.jsxishan.gov.cn/zgxsrbj

  本公告由江苏省天一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8223001。

  五、监督检查

  本次考核录用工作在区招考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进行,接受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锡山区纪委:0510-88702356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纪委:0510-88700983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821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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