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中考方案征求意见 部分高中可自主招生
2018-05-10 13:28:06郭会桥
禁止组织考试确定分配生资格
“新中考”草案显示,武汉中考的招生录取方式也随之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计分科目+等级呈现科目”组成,计分科目的计分方式为原始卷面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方式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考前填报普高类学校志愿,考后知分填报中职类学校志愿。中职除了招收中考生之外,对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要求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的,实行注册录取。积极探索优质中职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
今后,将继续采取优质普高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禁止单独组织考试确定分配生资格,禁止向已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再次组织选拔性考试。按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学生候选资格以及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逐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划线录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候选资格。
部分高中可以自主招生
改革对于高中学校的一个利好消息是,高中招生自主权将有所增加。“新中考”草案要求,对领航学校、特色学校实施自主招生政策。经认定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可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具体如何实施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