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省级示范高中宏志生需三个必要条件
2013-04-08 09:39:59武汉中考网整理
武汉中考网4月8日:报考省示范、市级示范高中宏志生需三个必要条件:低保、新三好生、中考成绩优秀。
2013年,武汉市一些省、市级示范高中将继续举办“宏志班”,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初中毕业生。昨天,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了“宏志生”的资助对象及条件。
报考“宏志班”的条件为:
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以低保证为依据);
2.在初中阶段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曾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综合素质评定需达到4A1B以上(含4A1B);
3.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到所报“宏志班”高中“指令线”。
对每位“宏志班”学生,免交3年学费、免收3年书费(3年共计人民币约60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贴费(3年共计人民币3000元),受助学生的生活补贴费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监管,保证用于该生的生活支出。
按规定,“宏志生”与“分配生”以及华师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武昌实验中学等4校的“网招生”,不得交叉报名,申请“宏志班”资助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本着自愿的原则,在4月12日前,由学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依据“宏志班”学生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择优确定名单,并于4月15日—17日在学校内公示3天,待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申请表》,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向区教育局推荐。
区教育局依据“宏志班”学生条件严格审核后,于4月26日前将申请名单报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教育局将上报的申请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后,由市教育局最后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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