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6中 武汉飞行少年军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招办(中招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建设的通知(鄂教基)[2011]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任务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范围
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2013年面向全省招生40人(含女生10名)。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列入全省招生计划范围。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身体条件达标(身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招生自荐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
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经家长(监护人)同意后,填写《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考生报名表》(附件二),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同意,由学校统一将报名表于2013年3月5日前上交到各市(州、林区)招办。
(二)初检
初检于2013年3月15日前进行,由各市(州、林区)招办负责,空军预警学院参与和协助。初检主要依据《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招生自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身体条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等各方面进行审查。各市(州、林区)招办将初检合格拟推荐参加复检的名单于3月15日报省招办。
(三)复检
复检于2013年3月20日前进行,由广州军区空军招飞选拔中心负责,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协助。复检主要参照空军招飞标准条件,组织初检合格学生参加文化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复检合格的学生可以参加政审。
(四)政审
政审于复检结束后进行,由空军预警学院负责。空军预警学院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对复检合格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学生具备预录取资格。
(五)录取
空军预警学院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空军同意后提交省招办。省招办将预录取名单发放给学生所在市(州、林区)招办(中招办)。
市(州、林区)招办(中招办)根据本区域招生工作安排为这些学生按期办理录取手续,并于8月底前将录取数据报送至省招办。办理了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学校。
四、工作要求
做好空军武汉少年飞行军校招生工作,对加强空军建设、保障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严格程序、严把标准,认真做好初检工作,确保生源质量;各初中学校要贯彻落实我省文件精神,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踊跃报名、参检;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要积极协助地方招生部门和初中学校做好宣传、报名、体检等工作,保障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招生自荐条件
2.空军武汉飞行少年军校考生报名表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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