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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二十七中中考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8-06-19 15:49:55中考网编辑

  太原二十七中为一所市属完全中学,是太原市普通高中示范学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师生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推行素质教育,致力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2016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校,拥有靓丽的外观、现代化的办学条件、功能完备的艺术楼和室内排球馆,为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学习和训练提供了保障。学校有合唱团、舞蹈社团、美术社团,有田径训练队和男子排球队,坚持常年训练,每年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我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1、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符合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在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成绩。

  二、招生计划

  经市教育局批准,我校2018年招收特长生总数为30人,具体计划如下:

  1、体育:200米1人(男)800米1人(女)排球8人(男)

  2、艺术:声乐8人竹笛1人小提琴1人绘画10人(艺术类均不限男女)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7日8:30-------11:3015:00-------17:00

  2、报名要求

  1)我校属于第二批次考试学校。报考我校的考生本批次只能报考我校的一个类别的一个专项,不得多报,否则将取消考生本校特长生的录取资格。

  2)考生持考生本人的《太原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审核表》(此表在考生就读学校打印,往届生由报名时所在县区招办打印)一份,表上需有考生本人、家长和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带两张中考报名数码照片(在考生就读学校打印),与报名审核表上照片一致。

  3)考生必须由家长陪同报名。

  4)报名时如实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与家长签字,交回报考学校备案。

  5)报名时领取《学校招生简章》和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2018年6月26日各类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体育:身体素质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和800米田径:男生专项测试为200米女生专项测试为800米

  注:女生专项和身体素质只进行一次800米测试

  排球专项测试为:助跑摸高连续对墙移动垫球对墙传球教学比赛

  绘画:素描、色彩、速写(画具和板凳自备,学校提供统一考试用纸)

  声乐:专项测试为自备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考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示意停止,但不影响评分。伴奏音乐单曲单碟,CD和U盘各准备一个。

  素质测试为视唱,简谱或五线谱。

  器乐:专项测试为自选作品一首,3分钟以内。无伴奏音乐,乐器自备。

  素质测试:小提琴为五线谱视奏,竹笛为简谱视奏,现场抽取题目,准备时间为一分钟。

  3、考试办法

  1)特长生考试采用封闭式一次性考试。不设缓考、补考,不收费。

  2)声乐、器乐考试采取现场拉幕,考生与评委不见面的形式进行考试。绘画考试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进行。

  3)体育、音乐类各项目考试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试情况。

  4)考生按组参加测试(绘画除外),每组考生考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单,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考试要求

  1)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内。

  5、计分办法采用百分制

  1)体育类

  

  2)绘画

  专业成绩=素描成绩x40%+色彩成绩x40%+速写成绩x20%

  3)声乐与器乐

  专业成绩=素质测试成绩x30%+专项测试成绩x70%

  6、成绩公示

  6月26日18:00,校园公示栏公示考试成绩。

  7、考试仲裁

  学校成立考试仲裁组,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需在成绩单签字前向考试仲裁组提出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复查,并将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五、录取办法

  1、特长生录取工作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2、志愿填报: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中考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第二批次(普通高中)栏中填报我校。学校编码为:95027

  3、在中考成绩达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

  其中田径类考生:专项成绩达到100分的,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100分予以择优录取;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50分予以择优录取。

  艺术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

  六、特长生培养与管理

  1、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必须与学校签订《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特长生进校后学校将进行严格管理,积极为其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条件。

  2、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排练、比赛、演出等活动。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062741工作日8:30----11:3015:00----18:00

  学校地址:并州南路99号(并州南路与亲贤北街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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