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考理化实验试和信息技术细则(2)
2017-02-08 14:13:17中考网编辑
成绩评定方式: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由监考教师根据省定评分标准,按照操作赋分步骤和考生操作的正误在评分表上进行记录,并现场汇出总分,当场通知考生成绩及扣分原因,并在监考评分教师签字处签名,考试分值为10分。信息技术考试由考生提交试卷或系统自动收卷后,考试系统根据评分标准自动评阅,并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考试分值为10分。
市教育局要求,要严明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考试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要认真做好监考评分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监考评分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给予评价要客观公正。各考区、考点均要成立仲裁机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考生申诉制度,留存保管考场监控视频,对考生针对考试分数提出的质疑、质询,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答复,切实增强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