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市优质高中招收定向生工作意见(2)
四、指标分配
(一)分配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定向生指标分配以全市19所公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数和全市普通初中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本依据,经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各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指标分配范围和分配名额。以有利于控制“小升初”择校、有利于转变初中薄弱学校、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匮乏初中学校倾斜,并与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相结合。
(二)分配办法
优质高中定向生指标分配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原则分别分配到全市公办、民办普通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为:
1、省、市属公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和小店一中、尖草坪一中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按照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六城区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布。
2、古交一中、清徐中学、徐沟中学等三所学校定向生指标由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本县(市)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由古交市和清徐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3、成成中学、太原五中、四十八中、省实验中学、山大附中等五所学校共确定20名定向生指标,分配给阳曲县、娄烦县各10名,由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由阳曲县和娄烦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4、四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公布本县(市)定向生招生计划和定向生指标分配结果,严禁擅自提高定向生报考门槛,并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招考中心备案。
五、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6年太原市中考报名条件且已报名参加中考。
(二)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5个方面评定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四)在我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条件,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我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同等待遇。
(五)在我市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条件,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我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