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太原市2016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进一步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工作(以下简称“体育考试”),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体育考试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体育考试的激励效应,大力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
二、原则和要求
体育考试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养成良好的习惯,有利于体育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有利于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体育考试在太原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组(附件1)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体育考试按照全市“三严”(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六统一”(考试项目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办法统一、考试流程统一、考试器材统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三、范围和对象
参加太原市2016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的考生。
四、项目和分值
(一)考试项目(三项)
1.必考项目(两项)
⑴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⑵立定跳远。
2.选考项目(四选一)
考生从“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等四个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考试项目。确定选考项目后不得更改。
(二)考试分值
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项目为20分,立定跳远项目15分,选考项目15分,总分为5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