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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中招新政:停止招收择校生!(3)

2015-03-27 10:27:54GEZHP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要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八公开”,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体系。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整治处罚力度。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对有违规苗头的学校要及早介入,跟踪检查,坚决纠正。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借助媒体予以曝光。

  市、县(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全程做好对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监管工作,坚决查处扰乱我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省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随时随机进行招生专项检查;集中于8、9两月进行联合专项督查。凡对本《通知》精神置若罔闻、对省教育厅三令五申毫无戒惧的,经专项督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省教育厅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0351-3046303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0351-3039665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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