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向高校推荐保送生选拔办法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向高校推荐2014年保送生选拔办法
一、选拔范围
高中阶段在本校就读的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三毕业生。
二、选拔标准
1、根据教育部保送生资格相关规定确定推荐保送资格。
2、根据学校组织的三次高中学业测试成绩和文理科相关毕业会考成绩,合成高中综合成绩。依据高中综合成绩排名,按文、理科和各小语种学科依次确定推荐保送资格。
高中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测试总和成绩+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综合分(文理各计相关科目)
(1)高中学业测试总和成绩由高中三年学业测试成绩综合构成,其中高一、高二、高三学段的学业测试成绩分别占20%、30%和50%的比例。
(2)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综合分以毕业会考成绩作为基础,文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各计30分。其中各科会考成绩等级为A计5分,等级为B计3分,其它等级不计分。
(3)如出现高中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据高中学业测试总和成绩确定排名;如果高中学业测试总和成绩依然并列,依次由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确定排名。
3、被推荐学生应品学兼优,正在接受校内违纪处分的学生无权参加推荐保送工作。
三、选拔程序
1、高三年级第三次校内学业水平测试后,计算并通知学生高中综合成绩。
2、参照上一年度教育部为我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文科、理科、小语种学生人数,按照适当倾斜小语种的有关政策确定文科、理科及各小语种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向全校公示。
3、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放弃保送资格后,按文、理科和各小语种依次递补保送资格。
为保证保送生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箱和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箱在教学楼一层大厅;监督举报电话:5631391。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教务处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