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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太原中考特长生招生工作安排(10)

2013-05-15 07:27:46佚名

    十二、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组织部署,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2、要进一步加强参与招收特长生工作人员的教育,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特长生的同志参加相关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⑴严禁无证上岗;

    ⑵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⑶严禁擅自离岗串岗;

   ⑷严禁徇私舞弊,擅自更改考试原始成绩记录单;

   ⑸严禁权钱交易。

    3、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全员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接待处、公示栏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组赴各学校进行巡视督查,确保考试阳光、透明。

    4、要高度重视考生安全工作,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各考点工作人员要维护好考场秩序,配备专业医护人员,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5、特长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学校要做到严格管理,要对考务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现象的发生。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生考试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或复查,同时,将根据群众举报,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违规考生取消其当年录取特长生资格;对违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太原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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