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太原市中考政策五大变化
2011年 5月26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中考招生政策,其中对考生和家长影响最大的是,从2011年起,普通高中划定最低控制线,考生成绩不达分数线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都不能录取。
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荆俊杰表示,往年划定最低控制线,只是针对公办普通高中。今年,民办、公办高中都必须遵守这一要求。今年中考有五大变化: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适时对连续三年招生人数在四轨(140人)以下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再下达招生计划;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太原市原则上不再追加计划;更加强调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所有普通高中都适用最低控制线。
中考报名人数增加了近五千人
今年,太原市中考报名人数为51325人,比去年增加了4951人,应届考生为49187人,比去年多了4592人。对于中考人数增加的原因,荆俊杰解释说,因为今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当年上小学时,是6周岁和7周岁的孩子一起入学。
今年中考报名也有所变化,明确强调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这是为了加强初中学籍的管理。”荆俊杰说。
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追加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太原市实际,将适时对连续三年招生人数在四轨(140人)以下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再下达招生计划。”荆俊杰表示,这主要为了实现规模办学。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定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或改变。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或超计划招生。荆俊杰着重强调,省教育厅下达计划后,太原市原则上不会再追加计划。
今年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在进山中学招收“爱物生”。
加分照顾要交证明
加分照顾的考生须交验证书、证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
烈士子女交验烈士证、省民政厅的证明,可降低2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交验民政部颁发的《残疾证》和省军区、省公安厅的证明,可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交验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的证明,可降低2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交验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可降低1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台湾省籍考生交验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从2010年起,中考不再开具考生民族身份证明,考生民族成分的确认,应坚持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民族与考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的认定办法。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省一等奖(获奖证书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交验获奖证书和证书复印件,并填写有关获奖登记表,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比赛,获省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交验其获奖证书、证书复印件件、注册卡,并填写有关获奖登记表,可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父母双方及子女均属农村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生,交验户口簿和县(市、区)计生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第一志愿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时,可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符合本条照顾条件的各县(市、区)考生,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娄烦县户籍考生:娄烦中学。阳曲县户籍考生:阳曲一中。清徐县户籍考生:清徐中学和徐沟中学。古交市户籍考生:古交一中和古交二高。小店区户籍考生:小店一中。尖草坪区户籍考生:尖草坪一中。万柏林区户籍考生:太原二十中。迎泽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二中。杏花岭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三中。晋源区户籍考生:晋源实验中学。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体育运动会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具备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的申报、审查、验证等工作于5月30日前结束,6月13日至19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和公示结束后,学校、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不再接受考生申请。
考试禁止携带使用计算器
考试时间及科目按照全省统一时间进行,6月20日开考,考试过程中禁止携带使用计算器。文科综合中的“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历史”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中,考生只可以携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需填涂《机读答题卡》。
填报志愿6月23—27日
“今年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23日至27日。”荆俊杰表示,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且2008年山西省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太原市使用的教材与其他地区不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慎重选择在太原市就读普通高中。
需要在太原市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四证”(居住证或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报考太原二中、太大附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四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七中、五十八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中北附中和全部民办高中、县(市、区)高中。在录取分数、收费等方面与太原市户籍考生同等对待。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按照《报考指南》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专业、生源、学校编号及有关政策规定选报,一经填报,不准更改,如出现差异以考生电子档案为准。太原市考生报考“爱物生”,必须是低保户家庭中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普通高中招收的免试推荐保送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中考。
户籍为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和娄烦县的考生除可报考本县(市)高中学校外,还可报考太原成成中学、太原五中、省实验中学、山大附中、太原四十八中、太原第三实验中学、太原进山中学“爱物班”。考生报考师范、幼师和特师、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不受限制。
报考志愿共设九栏
第一栏为太原外国语学校和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志愿栏,设2个志愿;第二栏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设2个志愿;第三栏为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设5个志愿(定向生志愿必须填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内第一志愿;农户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必须填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内第一志愿,方可享受照顾);第四栏为五年制师范学校志愿栏,设2个志愿;第五栏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栏,设2个志愿;第六栏为幼师、特师学校志愿栏,设2个志愿;第七栏为第一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栏,设2个志愿;第八栏为第二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栏,设2个志愿;第九栏为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栏,设2个志愿。
荆俊杰表示,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修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不得剥夺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对违纪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不得更改。录取看成绩之外还要看综合素质“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荆俊杰表示,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注意。
高中依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一次招满。
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录取新生,严禁私自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定向生招生在各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严格按各初中学校分配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且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生成绩如达到统招生分数线,按照统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类别、专项使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50%按照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0%由学校择优录取。
同时享受两项以上(含两项)照顾分数的按最高一项照顾分计算,不累计。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标准。
录取顺序有先后
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数、外成绩优秀的考生。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①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法、德、俄、日等小语种录取;②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③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在初中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报考志愿、专业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确保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结束后须在招生部门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方可进行学籍备案。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8月30日前结束。 2011年普高继续招收保送生
2011年,太原市普通高中继续招收保送生,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学校保送生招生名额为810名;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学校招生名额为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8%,招生名额为456名;自愿申请招收保送生的其他公办完全中学的保送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8%。保送生计划完不成的,保送生计划将转为统招计划。
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推荐保送生必须是本县(市、区)属初中学校具有本县(市、区)户口(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的应届毕业生,严禁跨县(市、区)招生。省、市直属完全中学招收的保送生为本校初一正式分配到本校、具有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且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保送生必须是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突出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已被确定录取的保送生,不得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不再向其发放准考证。义务教育证书由学校根据平时成绩上报,经市、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颁发。招生部门和毕业生所在学校要严格把关,对违规参加学业考试、填报中考志愿者,一经查出,成绩及所填报志愿作废,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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