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太原市中考报名4月12日到18日
2012年4月10日,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今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有关规定,报名时间为4月12日到18日,逾期不予受理。9类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证书。 报名条件为,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父母长期在太原市工作,非太原市户籍但在市内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具有太原市初中学校学籍或毕业证的初中毕业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回并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
相关证明截止期限为5月30日
下列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证书、证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证明(交验证书、证件或证明的最后截止期限为2012年5月30日)。
●烈士子女交验《烈士证》和省民政厅的证明。(审查单位: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交验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和省公安厅政治部的证明。(审查单位: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交验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审查单位:山西省侨务办公室,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台湾省籍考生交验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审查单位:山西省对台湾事务办公室,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少数民族考生本着本人所填的民族成分与居民户口簿内容相一致的认定办法,交验户口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备查。(审查单位:太原市公安局派出所、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省一等奖(获奖证书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比赛(竞赛时间截至2012年4月30日),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交验其获奖证书和证书复印件,并填写《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省级获奖考生登记表》。(审查单位:太原市教育局、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参加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比赛(竞赛时间截至2012年4月30日),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交验其获奖证书和证书复印件,并填写《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市级获奖考生登记表》。(审查单位:太原市教育局)
●农村户口 (父母亲及子女均系农村户口)独生子女,交验《户口簿》和县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查单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有关军人(含武警)子女照顾材料的收取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报名要仔细核对信息
考生报名读卡后,报名点要为考生打印《信息确认条》,考生要对录入内容进行认真校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校对无误后考生要签字确认,确保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体育选考项目为: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和仰卧起坐;考生要根据体育选考项目规定的四个项目中自己认为最大优势的项目选择一项,不得多选。选择体育选考项目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报名结束后一律不予更改。
考生信息不能擅自修改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信息。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部门以外的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和毕业生信息。对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各县(市、区)招办和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核考生的报名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报名,严禁在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搭借中考报名超标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对在中考报名工作中违规事件的主要责任者,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办要做好中考报名工作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要在报名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太原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流程示意图》;要安排专人接听接待考生及其家长的来电来访工作,要将中考政策宣传到位,解释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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