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中考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已履行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且具备一定的艺术、体育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考生均可报名。其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可报考艺术类高中学校和艺体类中职学校;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只可报考艺体类中职学校。
具备一定的艺术、体育素质和专业基础的本市小学生、外省市中小学生,可根据2019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报考部分艺体类中职学校。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5日至17日
三、报名程序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毕业学校证明(应注明学生在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时的考生号),经所在区中招办审核盖章后到选定的学校报名。
本市小学生、外省市中小学生,报名时须持所在学校的推荐信到选定的学校报名。
四、考试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须制定专业考试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艺术类高中学校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各科目的满分各为100分,总分为300分;艺术类高中学校其他类专业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艺术类高中学校专业考试时间统一定为:3月24日。
艺体类中职学校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二)文化考试
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19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含学业考查)。
参加艺体类中职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本市小学生及外省市中小学生须参加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考试。外省市初中各年级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小学各年级学生考语文、数学两科。
五、录取办法
艺术类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本市小学生、外省市中小学生,报考艺体类中职学校,实行招生学校自主录取。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自行制定本校的招生工作方案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回原学籍校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