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和平区外地回津考生报名须知(2)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2.和平区户口簿(包括常住户口和蓝印户口)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蓝印户口学生还需提供学生外省市常住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3.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学籍卡2份,加盖学籍校公章。
4.初中学籍校盖章的证明信(附件1)2份。证明上需写清楚身份证号和全国联网学籍号,注明学生为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附上学生近期一寸浅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骑缝加盖学籍校公章)。
5.学生近期一寸浅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背景布请选取浅蓝色。电子照片图像大小为240×168(高×宽)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40K,存储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命名为“XX省XXX+18位身份证号”。要求与证明信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为避免病毒,电子照片请以光盘形式提交。光盘请贴上写有照片文件名的标签。
6.前来报名现场办理手续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经办人为考生父母或监护人,需提供与考生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经办人非考生父母或监护人,需提供考生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附件2)及委托人与考生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以上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提供。
7.填写《201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附件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表后的填表说明。报名表要求A4纸打印,签名部分须手写。
五、报名流程
1.家长可于现场报名前到预报名网进行网上注册,获取预报名号,并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网目前尚未开通,具体网址预计将于现场报名前一周在本网站发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