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东区户籍(含河东蓝印)外地学籍毕业生回河东区中考报名须知
2016-12-02 19:32:24丹丹33
河东区户籍(含河东蓝印)外地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是指:学生本人具有河东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学籍仍在外省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天津市中考政策,这类学生要求回津升学的,须参加天津市中考,可以自愿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报名中考。
第一种方式:可将学籍转入河东区教育局安置的转入学校,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完成初中学业,在转入学校报名中考。
第二种方式:转学到河东区就读有困难的学生,也可以不转学,继续在现学校完成初中学业,经审核合格后在河东区中招办报名中考。
选择第一种方式的,须于2016年12月8日,持现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到河东区教育局(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5号)提出转学申请。河东区教育局统一安置转入学校。学生须在转入校就读,完成初中学业。学生须在转入校报名中考,完成转入校的毕业审核,并由转入校组建学生档案,核发初中毕业证。
选择第二种方式的,河东区中招办及指定的后续手续办理学校,只为报考者中考报名和志愿填报提供服务,不是转学。报考者学籍仍然在现学籍所在学校,九年级全程学习仍在该生现学籍校完成,初中毕业证和初中毕业生档案均由该生现学籍校负责核发。
以下是选择第二种报名方式的学生的报名要求和须知,选择第一种报名方式的学生报名要求由转入校统一布置。
2017年此类学生的中考报名工作继续按照报考者自主网上录入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填写报名表确认报名信息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