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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静海县中考报名须知

2015-03-09 15:06:32中考网整理

  2014年12月5日,天津市静海县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九年级外省回津学生中考报名须知”的通知。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报名范围:具有我县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工作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3:30-5:00)

  报名地点:静海县教育局服务处

  咨询电话:022-28942556(教育科)

  网址:www.jinghaiedu.cn(天津市静海县教育局网站)

  所带材料:

  ①本县常住户口: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和静海县红印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县蓝印户口:需提供考生身份证、静海县蓝印户口簿、城市建设费发票、房屋产权证和原籍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地市级学籍证明;(须证明学生是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注明全国统一学籍号、身份证号,并加盖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证明要求打印,手写无效)

  ③《2015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表格在静海教育局网站下载,报名时上报打印稿);

  注意事项:

  ①因为要采集头像,学生本人必须来,要求学生衣着得体,留学生发型;

  ②红印户口: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

  蓝印户口:蓝印户口簿的首页、城市建设费发票,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房产证、房屋所有人户口页、户主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原籍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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