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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治理教育乱收费 2015年秋季高中取消“择校”招生

2013-12-05 09:43:49朱丹

  昨天市教委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检查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中小学校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重点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其中明确提到,将检查高中阶段学校,是否制定配套措施、时间表,确保2015年秋季取消高中“择校生”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检查内容为:2013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区县、学校非正常跨区招生比例是否控制在10%以下(或进展情况);优质普通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是否达到30%以上;是否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竞赛班(特别是“奥数”班、“占坑班”);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区县和学校是否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包括设立“明码标价”的择校费账户、择校费“收支两条线”等问题);是否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高中阶段重点检查项目为:2012年秋季至今,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是否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是否制定配套措施、时间表,确保2015年秋季取消高中“择校生”招生;是否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公办普通高中是否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涉外办学(国际班)收费情况。

  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并收费;是否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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