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中考报名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2013-11-19 16:31:30佚名
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一、信息采集对象和办法
1.在本市就读的2012 级(即八年级)全体学生,在其就读的初中学校进行信息采集。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尚在外地就读,需回本市升学的八年级学生到其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进行信息采集。
3.信息采集对象须如实填写《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登记表》(见样表)
二、信息采集时间
2013 年12 月15-20 日。
三、工作程序
1.2014 年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统一使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
2.在各区县中招办的统一指导下,各学籍校须逐项审查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按“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要求,根据学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相等),完善学生的其他相关信息。
3.市中招办汇总学生各项信息后,将信息反馈至各区县中招办进行核对。区县中招办组织各学籍校复核后,全市组建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库。核准后的学生基本信息库将作为学生报名参加学业考查的依据。
注:1.学校须在相应项目前的方框内画“√”。
2.本表所填内容须经学籍校审查确认后,再按要求输入计算机。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