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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12年天津市初中升高中科技特长生的通知

2012-04-23 11:16:41.

  各有关学校:

  按照津招办中发【2012】6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初中特长生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按照津招办中发【2012】6号文件规定(见附件)办理。

  二、认定程序

  ㈠报名考生用A4纸下载并填写(用黑色水笔或蓝黑钢笔)《2012年天津市初中升高中科技特长生申请表》。

  下载网址:点击下载

  ㈡加盖学校公章。

  ㈢带获奖证书原件及《2012年天津市初中升高中科技特长生申请表》到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认定。

  ㈣办理时间:

  2012年4月24日——2012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每天下午2∶00——5∶00。

  ㈤办理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48号(南大商学院对面科技创业大楼后2楼)

  ㈥联系电话:23005035

  注:请学校教务处统一办理,不接待学生家长。

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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