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2年天津市初中升高中科技特长生的通知
2012-04-23 11:16:41.
各有关学校:
按照津招办中发【2012】6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初中特长生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按照津招办中发【2012】6号文件规定(见附件)办理。
二、认定程序
㈠报名考生用A4纸下载并填写(用黑色水笔或蓝黑钢笔)《2012年天津市初中升高中科技特长生申请表》。
下载网址:点击下载
㈡加盖学校公章。
㈢带获奖证书原件及《2012年天津市初中升高中科技特长生申请表》到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认定。
㈣办理时间:
2012年4月24日——2012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每天下午2∶00——5∶00。
㈤办理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48号(南大商学院对面科技创业大楼后2楼)
㈥联系电话:23005035
注:请学校教务处统一办理,不接待学生家长。
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