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各招生学校在考生报名时指导考生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表》。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在"报名编号"栏目中填写本人信息采集时的考生号。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须在"报名号"栏目中填写按以下规则编制的号码:
1."报名编号"的编写
"报名编号"的编排由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按从左至右顺序排列。报名编号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则编码,且唯一,不得重复。具体编排方法是: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年份 招生学校 类型 年级 顺序号
第一至二位:"年份"代码,例:12年填"12"
第三至七位:"招生学校"代码,共5位
第八位:"招生类型"代码,艺体为"6"
第九位:"学生年级"代码
"1"---小学一年级
"2"---小学二年级
"3"---小学三年级
"4"---小学四年级
"5"---小学五年级
"6"---小学六年级
"7"---初中一年级
"8"---初中二年级
"9"---初中三年级
"0"---其它年级
第十至十二位:"学生顺序号",共3位。
2.各招生学校在考生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分别报市中招办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文化考试准考证的编排办法(市中招办编排):
文化考试准考证编排共6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第1位为"年级代码",第2、3、4位为"考场代码",第5、6位为考生"座位代码"。
三、艺术、体育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的考点设置、考场安排、考试、阅卷及成绩登统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
艺术类技工学校专业考试、文化考试的考点设置、考场安排、考试、阅卷及成绩登统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