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站 中考网-天津站

天津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是怎样规定的?

2012-02-07 16:04:56.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是怎样规定的?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制度是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伴而生的配套政策。我市经过3年的实践证明,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改进招生考试方式,有利于发挥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的导向作用,有利于逐步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使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有利于通过制度创新,抑制初中择校现象的蔓延,带动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目前,这项制度不仅写入《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而且作为抑制"择校"的重要措施,写入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在区属市级重点中学范围内进行,承担实验任务的学校是区属市级重点中学。根据市教委《2011年天津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教委〔2011〕57号),2011年我市将继续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今年指标分配比例为实验校高中招生总计划中的计划生计划的30%,从今年开始,指标生降分录取幅度提高到20分。指标生的推荐选拔过程是在初中学校进行的。按此文件要求,各初中学校建立了严格的组织、推荐、选拔、公示、监督程序。

   根据市教委《关于高中指标生享受降分录取政策的通知》(津教委〔2011〕85号)精神,凡取得指标生资格,并按指标生志愿填报要求将志愿填写在志愿表指定位置的考生,享受降20分录取政策,而且按《关于继续执行〈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在升学中给予加分的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津教委〔2011〕33号)精神,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升学加分或升学优待的规定,相应扣除其他加分分数。指标生在其他类别学校录取时,则享受其他加分项目的加分分数录取。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热点策划 更多
进入热点策划频道